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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时间:2021-10-29 01:49:13

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此次会集剖析工作任务,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依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要求,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可以独立开展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样品的技术骨干,认真学习了《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和《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依照“一致采样、会集剖析、平行鉴定”的准则,在长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由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姑苏环境监测中心、宿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洞庭湖监测中心等单位,对2021年太湖、巢湖、洞庭湖、丹江口水库和浦阳江5个试点区共45个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点位)的水生生物进行了会集剖析,针对不同水体的水生生物群落进行了实验室间剖析人员的平行鉴定和计数工作,监测技术人员现场交流了水生生物监测的相关经历,并就有关技术难点展开了讨论。会集剖析全过程施行质控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建立健全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监测和点评系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查核和划清省、市、县级行政区域水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技术支撑。